危险货物运输车事故频发,随着2014.3.1日山西省晋济高速岩后隧道特大交通事故的影响,以及6.8日每周质量报告的曝光,国家加大了危险品企业及生产的相关规定,工业信息部2014年7月底对《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进行修订,在产品品种中增加罐式车辆,对罐式车制定并且发布了《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提出所有罐式车辆生产企业都应符合《准入规则》和《准入管理要求》。
据了解,此次修定是在专用车和挂车企业及产品准入规则的原基础上,增加了罐式车辆品种,并将其按结构和用途进一步划分为:普通罐式车辆、承压罐式车辆和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并针对罐式车生产企业所生产罐式车辆的整车、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应具备准入规则规定的相应生产能力和条件。
其中,承压罐式车辆和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生产企业还应满足罐体设计、制造要求;承压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应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罐体应当自制。罐体技术应来源于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的企业或机构;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应当具有罐体的设计能力和制造能力,取得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罐体应自制。对于这一点基本要求,随州市力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生产罐式车的厂家是必备的,绝对是持证上岗,符合国家工信部要求。
除此外对罐式车辆生产企业,要求建立产品追溯体系,重点关注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罐体检验报告,罐体及安全装置的设计、采购、制造、装配、检验、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应建立与车辆识别代号(VIN)对应的数据库,能快速查询车辆产品的尺寸和质量参数,及防抱死制动装置、制动器、辅助制动、限速器、轮胎、行驶记录仪的结构型式和型号、供应商等重要参数。并在定型报告中体现罐体尺寸和壁厚、材料、有效容积及计算过程。对于承压罐式车辆和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定型报告中应体现安全装置的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企业以及安装位置,还应查验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罐体检验报告。
《准入管理要求》中明确了对罐式车辆审查的重点。即:审查罐式车辆产品的尺寸和质量参数、侧倾稳定性、制动性能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于承压罐式车辆和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还要重点审查紧急切断阀等安全装置的安装和性能及防抱死制动装置、制动器的结构型式、辅助制动、子午线轮胎、限速器、标识、行驶记录仪、排气管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增加罐式车辆备案内容。
文件中提出,自2015年7月1日起,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承压罐式车辆和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将暂停其相关产品《公告》,暂停受理其相关新产品申报。
此次事件影响重大,所有无资质的生产厂家都将受到重挫,那么对于享有“罐车专家”的称号的随州市力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是否有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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